更新时间:2022.11.04
放弃继承遗产是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继承、不参与遗产分割的意思表示。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要放弃继承遗产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继承开始后,即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并在遗产处理之前,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遗产的表示。未在此时间内作出表示的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在遗嘱与遗嘱之间,如果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果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对外,遗
没有遗嘱的房产,就要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房产。具体来说。如果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等分割房产;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就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房产。这时候要继承房产,首先继承人应当共同、亲自前往公证部门,办理房产继承的公证手
房屋继承遗嘱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的内容: 1、立遗嘱人身份的说明,包括身份证号码,近亲属情况,地址等等; 2、关于遗嘱效力的说明,例如表明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受到胁迫,欺骗; 3、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4、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房
首先,如果法定继承人要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明确表示。如果没有表示,或者在此之后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另外,对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不表示的,视为放弃继承。放弃遗产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为: 1、当事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和遗嘱书等; 2、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当事人应当在打
遗嘱继承房产的,申请继承过户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不动产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材料办理过户登记。这些材料包括遗嘱、立遗嘱人的死亡证明、申请人拥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权公证书或相关判决、以及申请人拟继承的房屋的合法产权证明文件。但在实际操作中,将上述材料准
通过遗嘱继承房产的,应当符合以下2个前提:1、立遗嘱人合法拥有被继承的房屋所有权。如果立遗嘱人仅持有房屋部分产权而在遗嘱中处分房产全部产权,其对不属于自己的部分产权处分行为无效。如果立遗嘱人并不持有其处分的房产的所有权登记证,也无法通过正常
遗嘱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同时发生。当然,应当首先确定遗嘱合法有效,否则不适用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合法遗嘱在立遗
债务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债权人也不能据此行使撤销权,使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归于无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以债务人对财产的处分行为损害到了自身债权为前提的。这些处分行为包括: 1、放弃过期债权; 2、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或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
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父母在世的时候设立了遗嘱的,在父母去世之后,是必须要根据父母设立的遗嘱来进行继承财产的,如果父母没有设立遗嘱的,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继承,继承顺序为:(1)父母和配偶以及儿女;(2)第二顺序:外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
老人去世后,继承人继承房产需要办理相关等级手续,内容主要有:一方面,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处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并注销户籍;另一方面,继承人携带房产证等证件到当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和继承权公证。 办理相关手续时需
遗嘱继承房产首先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第一个条件就是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第二个条件是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第三个条件是遗嘱继承人后于遗嘱人死亡;第四个条件是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不相抵触。 符合上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