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民法典227条规定了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第三人即指能够对转让标的物(动产)进行物理意义上直接占有和直接控制的一方,既包括根据债权关系,如租赁、借用、保管、动
我国《民法典》为对于我国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的集合。《民法典》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15条有关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不动产物权合同发生变动的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其中不动产物权变动是指有关不动产物权合同的订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办理物权登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主要是对由于国家出具的法律文书或是征收,而导致的无权变动进行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通常的物权变动有其相应的生效方式,比如一般动产的变动在交付时生效,不动产的变动则在登记时生效。因法院、仲裁机关等机构所出具的法律
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
民法典第604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新民法典二十一条的规定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是夫妻离婚时,政府实施的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种政策。
民法典规定继受取得也称传来取得,是指商标权人取得商标权是基于原商标权人的商标权而取得的。这种取得方式主要包括商标权的转让和商标权的继承。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依传来方式取得商标权的,必须依照转让注册商标的法定程序办理。
《民法典》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是被监护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