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划分好责任的,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和额度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通知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公司告知的赔偿程序,提交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经保险公司核定后,赔偿保险金。如果保险赔偿不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赔偿问题可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交警进行调解,赔偿的项目如下: 1、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
交通事故责任法不赔偿时,受害方可以请交警介入调解,如果调解后对方仍拒绝赔偿,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法院判决后对方还不赔偿的,受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需根据以下情况赔偿: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2)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交通事故这样划分责任: 1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财产损失。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在具体赔偿时,首先由责任方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由事故的当事人按照责任的划分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一方无责的,则由全责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无责方是机动车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之后,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之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
1、原则上由机动车的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 2、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是单位的,驾驶员若执行职务,该单位承担
原则上,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各占50%。具体来说,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强制保险赔偿对方。如果强制保险赔偿不够,超过部分,对方赔偿50%,本人承担50%。如果双方都有保险,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赔偿标准如下: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2、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方损失的40%由对方赔偿,另60%由自己承担。而
交通事故中交通费由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交通费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
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