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0
军人结婚是能离婚的,但是如果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家庭成员、吸毒、赌博等。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相关规定有:1.现役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2.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
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是:(1)开具结婚报告;(2)到政工机关领取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
现役军人结婚的要求: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执行。但是,军队干部、士兵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恋爱结婚。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党组织报告,军队党
现役军人结婚年龄是男性不少于22周岁、女性不少于20周岁。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成立有效婚姻的要件之一是当事人双方均必须达到法定婚龄,亦即男方满22周岁、女方满20周岁,否则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及利害关系人可
1、由军人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男女各一张)。 5、男女双方进行婚前检查,并向军
可以离婚,退伍军人离婚的方式与普通人无异,是可以离婚的。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现役军人不得与虽具有中国国籍但居住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从事或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活动的人员结婚。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原则上也不得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居民结婚。军官选择的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没有严重传染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军人结婚并非不能离婚,是可以离婚的。在一般情况下,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一方提出离婚,必须要得到军人的同意,两人达成一致就能离婚。若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无须得到军人的同意,经调解无效,法院可判决双方离婚。
现役军人结婚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婚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的,没有配偶; 3、当事人不得为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 4、当事人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
现役军人结婚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婚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的,没有配偶; 3、当事人不得为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或旁系血亲; 4、当事人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
现役军人结婚的限制有: 1、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但军队干部、士兵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恋爱结婚; 2、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士兵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寻找对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