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1)法院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不予受理,该不予受理属于程序性问题,故应当用裁定作出。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
行政诉讼可以调解。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调解,就是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作协商、调和工作,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以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 【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执行措施】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 1、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 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 3、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可以适用小额诉讼。 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人民法院是不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仅被告人可以提出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的时效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人民法院也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有下列证据: 1.书证。离婚官司中,书证被大量运用。比如证、公证书、保证书、遗嘱、情书等。 2.物证。由于物证具有客观性,不受主观因素以及诉讼环境的影响,因此,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在诉讼当中,物证证实内容更易被法官采信。 3.试听资料
新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实行后,旧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自然同时废止,不再适用。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该解释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
最高法判例的效力是对于下级审判机关具有普遍约束力。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性案例的遴选、审查和报审工作。
民事诉讼保全规定的适用条件是: 1、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2、将来的生效判决可能会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4、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新旧行政诉讼法发生冲突的,按照下列规则来适用:如果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以前,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在新法施行以后,则实体问题一般适用旧法规定,程序问题一般适用新法规定,但是如果具有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等情形的,则除外。
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原则是:属地管辖原则;级别管辖原则;专属管辖原则;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原则;有利于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原则;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原则。行政诉讼主要的管辖法律是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