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权利是指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或者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满足其特定的利益而自主享有的权能和利益。不得主张任何权利即不能享有依法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是违反法律的。
过错侵权责任就是行为人对其主观上有过错的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无过错责任就是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以及行为人的活动和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是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让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
发明专利侵权免责的意思是: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免除赔偿责任。
合法权益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 在我国,公民的合法利益包括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人身权利、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依法享有并得到法律保障的权利;民事权利和合法权益规定是我国《民法
侵权责任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来源既有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也包括社会现象,如军事行动。作为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强制力,具有客观上的偶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主观上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社会危害性。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含义是:因符合法定的或约定的条件,合同的债务债务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但是如果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合同的从权利并不同时消灭。
合同可得利益指的是履行后合同的获得的利益: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即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合同的可得利益损失是指一方未能全面履行合同等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损失的财产损失。根据交易性质、合同目的等因素,可得利益损失可分为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在生产设备、原材料等销售合同中违约,因出卖人违约造成的买受人可得利益损失
过错侵权责任就是行为人对其主观上有过错的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无过错责任就是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以及行为人的活动和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是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让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
专利侵权诉讼中止是指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对原告的专利提起无效宣告程序,请求法院中止专利侵权诉讼,以等待无效程序的结果。若原告的专利被无效,则原告丧失权力基础,专利侵权诉讼不再继续进行下去。
侵权责任和不当得利存在竞合的情况,一般不当得利和侵权责任是同时存在的,因此,对于两种权利请求,权利人只能选择其一。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所得的不当权益,对其他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争:是指义务人的违约行为既符合违约要件,又符合侵权要件,导致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共同产生。 受害人可以选择在这两种请求权中行使一种请求权,这意味着受害人只能行使一种请求权。如果受害人选择行使一种请求权并实现,另一种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