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交通事故没有事故现场证据的,交通警察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合法、客观、全面的收集证据。收集不到证据时,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等。
发生交通事故,但是没有事故现场证据的,交警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或者组织当事人进行辨认车辆。
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是没有事故现场的证据的,交警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或者组织当事人进行辨认车辆。
交通事故没有直接证据应该首先确认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其次收集交通事故的其他证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
发生交通事故,但是没有事故现场证据的,交警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汽车行驶记录仪、卫星定位装置、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以及其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或者组织当事人进行辨认车辆。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
没有事故现场的,或者不是第一时间报警的,交警都不能划分责任。除非是事故现场有监控的,能看到事故发生时的真实情况,交警才能划分责任,否则只能出具事故证明,证明发生过事故,但这样的也不是没有办法,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划分责任,并下达判决书,然
交通事故证据不足的,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由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物证。物证是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如交通事故中的当事车辆,在车辆上的撞击痕迹,道路上的制动拖印以及划痕等,都是物证。 2.书证。书证是指能够证明交通事故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是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的。如驾驶员的驾驶证、
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但犯罪证据不足的,侦查机关可以进行补充侦查,如补充侦查后证据仍然不足的,应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