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四级的,能够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生活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其他。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七级工伤待遇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13个月的本人工资;而劳动者提出解约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来发放待遇等。
1、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费、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级工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四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工伤一级至四级享受的待遇有: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
工伤二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下: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本人工资二十五个月; 2、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
工伤四级伤残职工上班待遇有: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
工伤四级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其他。
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四级残疾的,享受下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为27个月,二级残疾为25个月,三级残疾为23个月,四级残疾为21个月;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我
四级工伤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与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