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
双方协议离婚要的证件有:双方的户口薄;双方的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婚姻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登记时签字;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工本费。
双方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主要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财产债务证明、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近期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等其他必须要提供的材料。
协议离婚所需证件如下: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须携带的材料有: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的条件: 一、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 二、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 三、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
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拿着本人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财产权属证书、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手续办理:首先,需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在经过离婚冷静期之后,双方应当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
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
协议离婚所需的证件如下: 1、双方各自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登记可以向一方原领证机构的婚姻登记
离婚证在补办时需要带: 1、户口簿 2、身份证 3、境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 4、本人离婚证(损毁或不一致提供) 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1、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可为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本人有效的户口证件(户口本、集体户口本人页、户籍证明原件);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查档证明; 4、离婚协议书; 5、离婚登记照片(每人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1、如果在还未拿到离婚证此时对离婚协议后悔的,可以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更改后合理合规的离婚协议。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协议书的变更手续。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