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5
东莞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是: 1、如果行为人存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的,那么对其判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如果行为人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那么对其判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超标电动车处罚标准:一般情况下,对行为人处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但若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且前述处罚仅针对出售、生产者。
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①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②醉酒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含〉以上80毫克/100毫升〈不含〉)以下)处500元罚款,记6分,驾照暂扣1个月至3个月。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
醉驾处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摩托车酒驾,也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摩托车,当时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则会被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行为人需要接受拘役的处罚,同时需要缴纳
所谓的“顶包”酒驾,就是行为人在因酒驾被公安机关查处的过程中,请他人来替自己承担罪责,从而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 作为顶替人,可能单独构成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作为酒驾的驾驶员,如果酒后驾车达到醉驾标准的,则可能构成危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驾的处罚标准,一般是行政罚款,以及针对行为人驾驶证的处罚。换句话说,酒驾的行为人,不一定会被行政拘留。只有满足特殊的情况,酒驾行为人才会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这主要针对的是二次酒驾的行为,以及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