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1、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制公司股东不得要求原公司退股,也不得要求原公司返还投资本金;2、股东要退股,只能转让股份,原股东愿意购买,价格由双方本着自愿协议的精神协商解决。原股东不愿意购买的,可以向其他公司或者自然人出售。交易结束时,应当向
股东撤资退出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1、股权转让; 2、减少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股东
隐名股东要撤资的,首先要对自己股东身份的确认,然后再进行股权转让。隐名股东身份的确认需有其他股东认可其股东身份的意思表示。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是不得进行撤资的,股东要进行撤资只能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
股东在公司就业,满足以下条件,与公司之间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有效: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公司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其他。
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竞业限制协议有效,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股东变更之前签订协议有效。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应该认为有效。当然,在股权转让时,原股东有义务告知新股东该协议,如果没有告知,该协议是否对新股东发生效力,还是要考虑该协议对新股东的影响。
解除股东资格的法定条件为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撤销股东资格应当通过股东会决议,并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 1、确认公司决议效力之诉包括确认决议无效、确认决议有效两种诉讼类型实践中,确认公司决议无效之诉是公司法领域诉讼案件的常见类型。关于确认决议无效,《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
实际出资人未与明显股东签订《股权持有协议》,或者因实际出资人不是工商登记的股东而存在合同无效风险的,他将无法根据“股权持有协议”向明显的股东主张自己的权利,更不用说直接向公司主张投资收益或股息。明显股东未经授权转让股权的,因明显股东不是真正
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文: 一、包括双方基本信息; 二、协议内容:转让标的,各方权利和义务,转让价款及支付,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三、双方签字,日期。
挂名股东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股东显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挂名股东实际上就是公司的股东,一旦需要承担责任,该股东无法避免。 挂名股东(显名)和隐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对于双方内容是有效的,但一般不对抗其他的案外人,一旦挂名股东承担责任,可以找隐名股东来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