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
起诉法院不应该找检察院,应该找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检察院可以不将嫌疑人起诉到法院。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法院的判决可能会低于检察院的量刑。人民法院具有独立的审判权,检察院的量刑只是一个参考标准,具体要根据案件的情况而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特殊情况除外。
可以改。具体情况是: 一、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更改起诉书,变更起诉; 二、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
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不一定会判。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才会决定开庭审判。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检察院批捕后可以判无罪。经调查无犯罪行为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犯罪证据不足的,在侦查阶段释放,在检察院阶段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法院阶段作出无罪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
检察院提起公诉到法院,法院多长时间开庭没有明确的要求,但是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
法院只是就双方的民事责任进行了处理,但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对方应负的刑事责任。如果对方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的,你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