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结果并不一定是有罪判刑,可能会判决无罪,也可能判决有罪,甚至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我国适用的是无罪推定原则,即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未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是坚持以事实
检察院起诉法院不一定会判刑,要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被告人确实有罪的,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若是无法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或认定其无罪的法院就不会判刑。
人民检察院在搜集到足够的证据之后,是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起诉的;若无相关证据则一般不会提起公诉。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检察院不起诉不等同于无罪。免于起诉(即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
没被检察院起诉不会有案底,必须法院认定有罪以后才会有案底。刑事犯罪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只有刑事犯罪记录被封存的,才查询不到,但是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检察院是否可以调解分情况而定。对于自诉案件,才能进行调解。 一般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不能调解。 若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部分是被害人提起的,才可以调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撤诉之后法院并没有判决,所以没有罪名,检察院已经撤诉,说明检察机关认为自己起诉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继续起诉法院可能会判被告无罪,所以只有撤诉了。
不认罪检察院能起诉。认不认罪不是起诉的必然条件。在检察院做笔录的时候不认罪但是证据只要充分依然可以起诉,当事人不认罪再加上司法部门提交的这些证据确实不够充分,那检察机关就不能够作出定罪甚至是起诉的决定,在不认罪的情况下还是需要在证据链条上去
检察院能不起诉。如果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即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等,检察院可以作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 1、一般在逮捕后都会再次进行侦查案
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一般需要一个月时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半个月。审查起诉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处于承前启后的中间环节。为保证审查起诉得以顺利进行,审查起诉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应当符合如下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应与
检察院不起诉是无罪,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人民检察院刑事不起诉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