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误工费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
交通事故中责任方需要承担的医疗费指的是治疗伤情所需要的费用。误工费就是因遭受交通事故,从遭受伤害到恢复期间无法工作的损失。营养费就是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
交通事故误工费陪护费一般这么计算: 1、误工费根据实际误工时间及被害人收入水平进行计算; 2、陪护费根据被害人必要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进行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收入状况对应的计算公式:固定收入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不是给陪护,是给受害人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营养费,它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
没有确定的标准。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营养费赔偿标准,只是规定这种类型的赔偿。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人民法院在确定营养费赔偿数额时,主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误工费陪护费一般这么计算: 1、误工费根据实际误工时间及被害人收入水平进行计算; 2、陪护费根据被害人必要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进行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营养费能得到赔偿。一般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