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宪法的作用: 1、巩固国家政权; 2、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 3、调整国家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4、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对自己的经济基础起着影响作用; 5、宪法促进国家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6、宪法对公民
诉讼保全的作用如下: 1、诉讼保全采取的各种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固定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限制了被执行人其享有的对第三人到期限债权的请求权,为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物质基础; 2、减少或免除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状况的调查取证工作;
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与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4、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原则。
刑事处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与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行政处罚规定在行政处罚法,具体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等。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但限制人身自由的
刑法未规定起诉期,但规定了追诉期,如果犯罪分子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至十年的,追诉期是十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是十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则是二十年。
刑法未规定起诉期,但规定了追诉期,如果犯罪分子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至十年的,追诉期是十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是十五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则是二十年。
我国刑法的目的,具体如下: 1、刑法作为实现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基本方式,是一种强制方法,是统治阶级发动刑法主观上所希望达到的结果,是一种以观念形态存在的主观追求,这就决定了刑法目的属于主观范畴; 2、是国家对犯罪适用刑法的目的,即人民法院对犯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我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不享有保持沉默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法庭前会议准备工作: 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一、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应当更好地代为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二、律师在民事诉讼中还可以协助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 三、律师在民事诉讼中能够起到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的作用; 四、律师介入民事诉讼,对司法公平进行直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