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8
询问笔录范文应包含一些内容:询问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组织情况。 (二)正文:这部分内容是询问笔录的重点。用问答式记写方式,主要记写询问活动的进行情况。 (三)尾部: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
在司法实践中,有时会有第一次询问笔录与第二次询问笔录。第一次询问笔录一般比较简单,因为在第一次询问的时候,公安机关掌握的只是案件的大致情况,对于细节一般是不会了解的;第二次询问笔录公安机关取得部分证据后,会针对性的提出问题,由犯罪嫌疑人进行
二者有明显的区别: 一是含义不同; 二是记录内容不同,讯问笔录主要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询问笔录主要记录证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 三是问话对象不同,讯问笔录的对象是刑事被告人,询问笔录只对证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适用; 四是适
一是含义不同; 二是记录内容不同,讯问笔录主要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询问笔录主要记录证人、被害人和知情人所提供的证据、证言; 三是问话对象不同,讯问笔录的对象是刑事被告人,询问笔录只对证人、被害人或知情人适用; 四是适用范围不同,讯问笔录
不会。做笔录是公安机关调查员根据案件有关人员的阐述,所做的的笔记记录,主要是为了不遗漏任何可靠信息,对一般的做笔录这没有影响,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了解会更清楚些。
做了询问笔录不算立案。询问笔录是立案前的一个程序,不算是正式立案。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未立案的询问笔录,原则应长期保存,以备查验。保存在公安机关的其它档案里。也有的公安机关直接销毁没有立案的询问笔录,但这是错误的。适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违法行为,办案人员应当当场调查违法事实,制作现场检查、询问笔录,收集必要的证据,填写预定格式
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要随传随到,办案机关询问笔录时也要随叫随到。
公安人员制作询问笔录,是对“涉嫌”犯罪采取的调查程序中的一种内部文书,作为办案的证据之一。但制作此文书并不等于被询问人有罪。根据你说的情况,不能认定有犯罪前科,也不会影响前途进步,更不会将询问笔录材料装入你的个人档案中。不会的。即使真的被拘
一、询问笔录属于什么证据 法院所做的询问笔录也需要在庭审上出示质证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与其他证据可能唯一区别在于一般当事人对真实性没有异议,异议主要在客观性和关联性上。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