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 1、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约定免责事由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的免责事由包括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如下: 1、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2、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3、因紧急避险产生损害的,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4、因受害者故意或者重
侵权免责事由具体包括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侵权、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侵权、不可抗力导致的侵权。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一)不可抗力。 (二)第三人过错造成损害后果。 一是要当事人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损害。 二是加害人要对第三人过错举证。 三是这种免责条件适用于一般的环境污染损害。 (三)其他免责条件。 战争行为引起海洋环境污染,为免责条件;负责灯塔或
第三人侵权免责事由的表现方面有: 1、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
第三人侵权免责事由的表现方面有: 1、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
具有侵权行为的行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免于承担责任: 1、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等。
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伤害是被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
侵权免责事由具体包括: 一、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错主要是指受害人故意敲打、挑逗他人造成自身损害,可认定受害人的过错是引起损害的全部或主要原因,从而免除侵权人赔偿责任。 二、第三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是指类似上述的情况,但是由第三人引起,
主要有以下这些。1、最常见的侵权为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的侵害通常在合同法律关系、债权法律关系等;2、侵害他人人格权。我国现行法律把人格权独立成编,比之前更加注重人格权的保护;3、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了专利权、著作
法律规定民事侵权的行为有: 1、侵权人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 2、侵权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 3、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利益; 4、侵权人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5、侵权人侵害他人身份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