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代位继承具有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1、代位继承权财产范围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权主体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3、代位继承应当出现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和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属于代位继承人。但是被
其他继承人在代位继承人死亡时获得代位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无权继承代位继承人的份额,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死亡的,代位继承的份额应当转移给其他继承人。
不一样。转继承,是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财产后,对财产还未进行分配时死亡,其应该继承的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其应该继承的份额。 一、继
继子女的代位继承权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继子女如果与继父母存在抚养关系的,可以依法继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的一种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
代位继承的效力,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父母的财产。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
代位继承是不会受辈分影响的,仅会受法律上的血缘关系影响。我国《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出要包括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不一样。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是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或者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 第二,继承的内容不一样。在转继承中,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