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立遗嘱时,有效的遗嘱条件如下: 第一,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遗嘱内容不能是伪造的; 第四,遗嘱内容不可以篡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
以下方式订立遗嘱可以保证遗嘱的效力: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符合下列条件的自书遗嘱是有效的: 1、立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遗嘱的全文。 2、立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必须在遗嘱上亲笔注明年、月、日。 3、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能力。 4、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公证遗嘱效率最高。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
遗嘱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与公证遗嘱,故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的。只是,当有数份不同形式的遗嘱时,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最强的。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但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
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之必要条件: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撤消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清楚。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
订立遗嘱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 1、遗嘱人要具有遗嘱能力,成年人以及超过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的、精神健全的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亦即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就是要求最终由
在生前,自然人有权订立遗嘱,但是需要注意,并不是自然人所订立的遗嘱,就一定能够发生法律约束力。有效的遗嘱,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订立遗嘱的人也就是被继承人,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