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1、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有限合伙企业由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个人独资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合伙关系侵权这样赔偿: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合伙债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清偿: 1、一般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来清偿; 2、如果合伙协议无约定的,则由合伙人协商确定清偿的方式和份额; 3、如果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清偿、或者不能确定实缴的比例的,则由合伙人平均负担。
特殊的普通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
合伙企业解散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合伙企业财产按照要求清偿后仍有财产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合伙企业解散后,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原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财产分割方式如下:合伙企业财产按照要求清偿后仍有财产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合伙企业解散后,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原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在我国合伙企业的对外责任是:全体合伙人应当就合伙经营过程中,对外部债权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的责任。且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地责任,股份有限合伙人,就其股份比率对外承担有限清偿责任。
退伙人对退伙前企业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退伙人对没有了结的合伙企业的事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对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退伙行为本身必须是善意的,退伙人不能通过退伙行为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同时,他在依协议分配财产或承担债务份额后,如企业分担给
答: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
普通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厉害的来了,普通合伙人可用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这是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在出合作方式上的唯一差别)。
公司没有合伙人,合伙人只存在于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合伙企业不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一般是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的,因为合伙企业是其实是可以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来承担民事责任的,但是通常认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并没有截然分开,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可以被看作是合伙人自己在承担责世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