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不能直接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代表诉讼。首先应当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不提起的,应当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只有当二者都不行使权利时,才能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的、司人员以外的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的起诉状内容一般包括了起诉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如果被告是法人的,则被告的信息填写法人的信息)、诉讼的请求、起诉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内容。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又称公司内部救济穷竭,是指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请求责令公司直接提起诉讼。前置程序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如果是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为称竭尽公司内部救济,是指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请求令公司提起直接诉讼。只有在董事会、监事会接到该请求,怠于行使职权追究侵害公司利益者的责任时,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前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为,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请求令公司提起直接诉讼。只有在董事会、监事会接到该请求,怠于行使职权追究侵害公司利益者的责任时,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是: 1、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法院起诉; 2、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法院起诉。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一般是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请求令公司提起直接诉讼。只有在董事会、监事会接到该请求,怠于行使职权追究侵害公司利益者的责任时,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有: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请求令公司提起直接诉讼。只有在董事会、监事会接到该请求后,仍然怠于行使职权追究侵害公司利益者的责任时,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为,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请求令公司提起直接诉讼。 只有在董事会、监事会接到该请求,怠于行使职权追究侵害公司利益者的责任时,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程序具体如下:公司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请求令公司提起直接诉讼。只有在董事会、监事会接到该请求,怠于行使职权追究侵害公司利益者的责任时,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诉状内容有: 1、股东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等基本信息;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写明公司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 4、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5、证据和证据来源。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