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一般刑事案件羁押时间最长是37天,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侦查阶段拘留最多不超过37天,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为十五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
延长侦查拘留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如下:1、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由于特殊原因,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报请全国人民代表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1天)(第117条)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
侦查中的最长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七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1、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是2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两个月期满后仍未侦查完毕,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后,侦查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后总共期限为3个月。如果存在以下特殊原因,导致案件无法在三个月内侦查终结,则经过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检察院决定
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对立案后,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期限作出规定。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到5个月。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需要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