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扣车期限为二十日;如果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也就是说交通事故扣押车辆的最长期限是六十日。
并非所有情况都需要扣留机动车。一般情况下,发生事故后,交警勘查现场,然后就可以扣押肇事车辆,等事故责任划分明确后,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责任认定书的3个工作日后就可以放车了。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一般需要立即报警,这是有效的。但是报案之后并不代表就一定会受理,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来确定,确实存在的交通事故的,那么就会受理。如果特殊情况的,则事后再报警的,交管部门也会视情况予以受理。
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事实明确,案情简单的,交警扣车25天,但如果比较复杂的,不好判断的,要通过上级批准,可以延长,但也不能超过65天。 1、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其中2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车期限); 2、经上一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可以扣留车辆三十天到四十天。交通警察在扣车之后,需要在五天之内向相关的鉴定机关提出鉴定申请,鉴定机关进行鉴定的时间在二十天到三十天之间,最长为三十天,鉴定完成后,交警部门应当在五天之内将车归还给车主,将上述时长简单相加
对于交通事故车辆的扣押分两种情况:一般情况:调查结束之日起30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 特殊情况:调查结束之日起70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6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
交通事故发生后,报警效力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无论什么时候报警都有效,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
法律并未规定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的有效报警时间,一般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但如果没有立即报警,符合受理条件的,交警仍然要受理当事人的事后报警。报警的受理期限为接到当事人报警之日起的三日内。
涉事交通事故车辆扣押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车辆因为交通事故被扣留的,一般不超过六十天。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因检查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的,那么交警要当场制作治安管理行政强制措施证明,交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的期限和证件。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39条可知,出于收集交通事故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且根据本规定第49条、51条可知,对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从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到检验、鉴定完成,一般不得超过33日,若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