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一般来说扣车时间大约就在二十八日左右。交通警察为了搜集证据的情形下,才能扣留车辆。因收集证据需要,而非为赔偿需要可以扣车。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三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
如果车辆或者驾驶员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到8项之情况,且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那么交警无权扣留事故车辆;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情况为33天。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扣车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收集证据的需要,交管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
交警扣车的时间不应该超过30天,情况复杂的,最长也不超过60天。一般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在鉴定结果出来后,交警应该5天内通知车主领车。可见,一般交通事故,交警扣车的时间是3+20+5=28天。但需要注意的是,按规定,鉴定时间是不计入交警扣车时间中的,且经上级交警部门审批,交警也可以在事发3天后再申请鉴定,因此,一般交通事故交警
根据目前达到最新规定,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其中2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车期限); 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65天(其中6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
对于交通事故车辆的扣押分两种情况: 一般情况: 调查结束之日起30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 特殊情况: 调查结束之日起70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6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
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会被扣押30日。一般情况下,公安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期限为三十日,3日内委托、20日内鉴定、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没有法定原因30日后必须放车。
公安交警部门一般情况下在交通事故中扣留车辆的期限为三十日,(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如果没有法定原因三十日满后必须放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与交警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均应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完成; 也就是说发还被扣车的期限至迟不能晚于领取事故认定书之后五日。
交通事故交警扣车后一般自鉴定结果出具后五日内就能提车。根据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