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不能撤销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劳动鉴定结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对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具有约束力,不得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院在审理工伤损害赔偿案件时也应当遵守这一规定,不得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作出要多长时间:一般情况下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两个月左右,特殊情况下经上级领导批准可延长一个月,所以基本上鉴定结论作出的话两三个月是正常的时间。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超过15日没有申请再次鉴定的,初次鉴定结论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对工伤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结论不服只能保留意见,不影响其法律效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不服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
只能接受现鉴定结论。《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 16180—2006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 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要求职工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即使职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仍属于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由于职工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存在事实上的劳动
劳动合同找不到了,可以补签。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