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遗嘱可以由别人代写。首先,遗嘱分为带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他人代写的遗嘱为代书遗嘱。立代书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遗嘱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不是立遗嘱人的继承人或受
盲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会比较困难。因为盲人基本上连自身的生活都无法自理,还需要别人的照顾。这种情况下,一方是盲人的,不能够很好的照顾孩子,保障孩子的物质需求,心理需求等。同时盲人在经济收入上一般也处于劣势地位,没有稳定的工作或者是比较好的经济
众所周知,经过公证后的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证后的遗嘱并不能更改。实际上,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0条的规定,无论是什么类型的遗嘱,只要被继承人愿意,就能更改甚至是撤销。只是在法定的六种遗嘱类型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代书遗嘱不可以在事后才公证,因为遗嘱只有经过公证后才可以保证其真实合法性,也为立嘱人保障其在世之前按照自己的意志,对其财产处分,并且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发生纠纷、矛盾。 代书遗嘱进行公证后,就是公证遗嘱了,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代
录音可以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录音属于视听资料,也是我国司法法定证据类型之一,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录音证据的取得方式要合法,内容合法。即使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也不是全部的录音都有效,录音在录制的过程不能侵犯国家、社会或第三人的相
立遗嘱人是可以自己书写遗嘱的,遗嘱主要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多种形式,其中自书遗嘱必须是由立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名,同时还需要注明立遗嘱的具体年月日,按照规定,自书遗嘱一般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
大家好,我是110咨询网的特约律师张神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种类包括:视听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七条规定,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证据是否为原件、
借条能否作为原始凭证,需要根据借条的具体内容来作出判断。换句话说,这个问题不能够一概而论。具体来说,办理经济业务事项的时候,当事人应当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且及时送交会计机构。而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的内容:凭证的名称;当事人填制凭证的日期
伪造遗嘱是否可以判刑,视具体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伪造遗嘱一般都是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伪造遗嘱的,将会丧失继承权; 2、如果伪造遗嘱涉嫌诈骗罪的,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诈骗罪的而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
国内的公证遗嘱,在香港的效力问题,主要根据遗产的所在地不同,做出不同的区分。如果遗嘱涉及的财产位于内地的,这时候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在香港也有效力,但是不能直接在香港过户。如果涉及的财产在香港的,在国内办理的公证遗嘱,要适用香港法律,也就
遗嘱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且,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则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想把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建议通过遗赠的方式处理。如果遗产中还有没被继承的部分,则按法定继承进行。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的
电话录音在法律上可作为证据。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 1、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例如手机等,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另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我国法律共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