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其具有的法律特征有: (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
居间借款服务合同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出借居间服务合同作为一种法律关系的确立文件有着法律的保障,同时签订的程序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必须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 出借居间服务合同中的借款合同也必须有如下条款: 1、出借人、借款人; 2、借款金额; 3、借款时间。
法律对居间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服务费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有约定,而居间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中介。当然,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收费标准明显超过公开行业标准,可以拒绝居间服务。一般只要无欺骗性行为、无套路行为,双方约定下执行
防范金融居间服务合同纠纷的方式如下: 一、居间费用具体的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标准都应在合同中体现 二、尽量在合同中明确各种税费的名目和数额 三、委托人应注意审查中介公司所报告的事项
防范金融居间服务合同纠纷的方式如下: 一、居间费用具体的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标准都应在合同中体现。 二、尽量在合同中明确各种税费的名目和数额。 三、委托人应注意审查中介公司所报告的事项。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效力有: 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 4.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
没有中介居间服务合同,只有中介合同。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借款人构成贷款犯罪的行为并不当然否定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担保合同从属于主合同,其效力应当根据《民法典》予以确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