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交通事故赔偿额对方不肯出的,当事人可以向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部门请求处理,可以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处理好了对方不肯赔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起诉后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立案后法院开庭审理,审理作出判决后如果对方还不赔偿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赔偿,可以到法院起诉。准备好起诉状、事故责任认定书、身份证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相关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主同时要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保险公司应当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
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
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责任人拒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其进行赔偿。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自行协商后达成的交通事故赔偿不服的,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对方因不服赔偿而不履行的,也可以到人
交通事故不肯赔偿处理:进行协商,双方协商无效的,责任方不愿赔偿的,可以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起诉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和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
对交通事故的赔偿不服,一般是经过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