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的个人债务。在离婚之后,双方仍需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向双方或者其中任意一方主张债权。而对于个人债务,夫妻中非债务人的一方在离婚之
离婚后的欠款,并不能算入共同债务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该债务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离婚之后,双方已经不属于婚姻关系
如果离婚双方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并在离婚协议中进行了约定,则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应按离婚协议执行。如果离婚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则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
男女双方离婚的时候已经确定了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就不能够再随意的变更了。如果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而另外一方不同意变更的,那么想要变更的一方需要另外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此时想要变更的一方,需要向法
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自愿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自愿离婚的程序为: 1、当事人双方提交相关的材料及证件; 2、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证件进行查验;并向当事人说明婚姻法关于离婚的条件,询问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及对离婚协议
一方不同意离婚,并不意味着双方就无法解除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进行相应的判决。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而人民法院在分配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
法院离婚与民政局离婚最大的区别在于:民政局离婚,针对的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形;而法院离婚,针对的是只有其中一方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换句话说,如果只有其中一方想要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当事人就不可以单独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
二次诉讼离婚不一定可以判离。 因为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仍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在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并调解无效后,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因此第二次
离婚后,房产过户流程办理为: 1、夫妻双方离婚后,就双方的房产分配达成一致协议,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如房产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到房地产办理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2、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的离婚证、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离婚后,应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拖欠抚养费的,如果其支付抚养费的依据是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其支付抚养费的依据是双方的离婚协议,则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法院作出判决后对
离婚后女方可以另立户口、迁回原籍或者留在男方户口处不迁出。对于另立户口,各地的具体政策不同,多数地区要求当事人有独立房产。对于迁回原籍,所需资料有:本人申请、现户籍证明、离婚证或者法院依法作出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迁入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
离婚后抚养费是可以调整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之前约定的抚养费标准已经不能够足以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或者是子女由于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的需要超过原来约定的抚养费数额的,
离婚后双方又同居的话,这时候对于双方同居过程中获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这主要因为,同居关系并不等于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又同居,同时并没有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就意味着双方并不是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