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房屋租赁合同的管辖权属于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专属管辖,由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若房屋租赁合同没约定管辖法院,都是不需要考虑的,直接去房屋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进行诉讼即可。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可选择该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民事诉讼法》
提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通常是指对该纠纷的诉讼管辖,也就是该找哪里的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相关纠纷。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既然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合同中的双
包房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应当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选择地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因房屋租赁纠纷提起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就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地一般确定为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者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根据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这样有利于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能约定管辖。租赁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屋租赁纠纷时根据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交由房屋所在地法院、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