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非本市户籍公民拟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址证明向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社区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一)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2、迁入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准予迁入证明》; 3、新立户的需持住房证明; 4、城区农业户口迁入需持街、乡、镇人民政府接收的证明;
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手续是: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而继承人证明则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县(区)公安局办理; 2、申请办理继承
房屋遗产继承过户只需继承人携带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变更登记即可。根据《民法典》
如何继承房屋产权,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一)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分两种:一是继承,二是。(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
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收件窗口领表——收件窗口交件——契税、收费窗口交税费——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双方各50% 住宅:6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受赠方交纳 住宅:80元/套
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等;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
房产继承过户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然后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变更手续。第一步,办理继承公证的过程中,需要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各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
房屋过户的税费需要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承担,其中买方承担的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卖方所承担的包括房屋的契税、合同印花税等。税款一般采取比例税率,即按照房屋预估交易价格的百分比来缴纳税款。具体标准为: 1、增值税:房屋售价的5.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