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劳动合同法的经济赔偿金和代通知金不能同时获得,因为二者适用的情形是不同的。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合同时给予的经济补偿,一个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约金和赔偿金可以一起赔偿。我国法律在这一问题上采纳了违约金系惩罚性的合同补偿措施一说,违约后的赔偿范围也包括间接利益损失。两者一起赔并不违反我国合同法有关违约赔偿损失的立法精神。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
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用人单位“违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赔偿金
补偿金与代通知金是可以并用的。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支付补偿金的条件,同时用人单位又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话,是可以同时获得补偿金和代通知金的。
首先,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是不可以并用的。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关系。由于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属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两者不可并罚。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且两者在数额
定金和损害赔偿可以在一定情况下使用,理由如下: 1、两者在适用时应有顺序,即要求违约方返还双倍定金,如果不足以弥补损失,要求损害赔偿,总额应限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应该是实际损失金额减去定金罚则金额后的剩余金额; 2、为了保证
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劳动者可以同时索要补偿金和代通知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1.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一般不可以同时适用。 2.根据《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补偿金和代通知金不可以同时索要,二者性质不同,一个是合法解除合同给予的经济补偿,一个是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支付赔偿金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代通金和经济补偿金可以一起申请。代通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则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金。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给予劳动者的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