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先合同义务具有以下特征: 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 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 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 4、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 5、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银行也不例外,在其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也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特别是合同中存在的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银行一方应当作出告知与解释。如果没有履行如实
严格履行与诚实信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任何当事人要对他人和消费者诚实不欺、恪守诺言、讲究信用。当事人应依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在获得利益
1、附随义务存在于合同履行全过程中,并且附随义务不受合同是否有效存在的制约,在签约前、签约中和履约后的所有阶段都可能发生。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因此,劳动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全面履行的原则,即双方当事人必须自己亲自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由他人代替履行
合同的实质性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目标履行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1)经济合同规定的目标是什么,当事人必须交付什么目标,不得擅自更换,不得用其他物品或金
双方都有义务的合同就是双务合同。所谓双务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互相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合同。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也可以进行转让。这种转让并不会免除股东的出资,而是在公司股权转让的同时,原股东的出资义务也转让给了新股东。新股东在受让股权后,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在
合同的履行全部原则,在法律上应当表述为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则。虽然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全面原则,但是根据合同法第六条以及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后,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换句话说,合同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具体如下: 1、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2、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3、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忠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