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在公司分立之后,其债务的承担一般是看分立协议的约定的。具体而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而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但是要注
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知,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
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两个公
公司分立后,债务承担的处理规则如下: (1)原则:分立后的公司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人的变更,并不意味着分立前的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司分立后,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
对于分公司债务,总公司有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当债权数额巨大或者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所产生的争议较为复杂,超出了分公司处置的权限时,应当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以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合并时债务的承担方式: 1、公司在派生分立的情况下,由原公司与分立后新设的公司共同承担债务,如果是新设分立的,由新设的所有公司承担; 2、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新设的公司承担。
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 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
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的,原则上两个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母公司债务,子公司一般不需要承担。子公司和母公司都是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母公司的债务应由母公司以其自身的全部财产来承担,以及由其股东承担有限的责任。
公司分立后如果分立时对于公司原有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有约定并经过债权人认可的,则按照约定承担;如果分立时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分立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存在的公司承担,分立后的企业按照其分得的有效资产的比例来承担原公司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