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的贷款方式。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以拍卖所得款项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
关于在建抵押的意思是:抵押人以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取得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进行担保的行为。在建工程抵押的标的物应当是在建工程的已完工部分,未建部分不能设立抵押。
上户抵押是上车牌后将手续车作抵押贷款的行为。合法的上户抵押双方或者三方应当到机动车的登记机关(即当地的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登记的记录在《机动车登记证》内显示。
顺位抵押贷款是指将已做抵押获得贷款后的房产,其市场价值大于所抵押债务的余额部分再次抵押贷款。顺位抵押既可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同时也向房产“二次抵押”开闸。
一般来说,预抵押指的就是预抵押登记制度,这是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或者是购房者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面形成的预抵押登记,用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力。预抵押登记可以保护购房买卖双方的权益。
房产抵押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其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等到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可立即宣告终结。但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
顺位抵押,俗称“二次抵押”,是指将已做抵押获得贷款后的房产,其市场价值大于所抵押债务的余额部分再次抵押贷款。既可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同时也向房产“二次抵押”开闸。房屋本身是不动产,并非货币,利用相关的金融贷款政策,盘活资产,有利于资产的优化
抵押权人,实际上就是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这种债权人因为对特定物有抵押权,所以可以就该部分财产优先受偿,也就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所谓“抵押权”,就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相对应的,为
抵押变更手续是指在抵押期间抵押合同的内容发生变更的,抵押当事人应到登记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抵押变更手续是为了维护抵押权的真实面貌,使抵押物的权属时刻保持明确,以保护与抵押物有利益关系的第三人利益。
房产抵押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其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等到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可立即宣告终结。但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
抵押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向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相关事项予以记载的行为。对于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来说,抵押权的法律效力从其办理抵押权登记时开始,而对于不动产的抵押权登记来说,抵押权是从双方的抵押合同生效时成立。
不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将该不动产抵押给债权人作担保的行为。当事人抵押不动产的必须依法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权方能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