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盗窃罪即遂以行为人非法占有被盗财物为标准。这一标准应当准确理解为,行为人对被盗财物的实际控制,其中包含财物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对财物失去控制和行为人对财物的控制两个元素。
盗窃罪的既遂和未遂的认定如下: 1、秘密窃取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行为人非法占有所盗窃公私财务的犯罪结果,也就是说行为人使财产脱离物主的控制,实际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即为既遂。 2、如果行为人已实施盗窃行为,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使财物脱离物主的控
盗窃罪的既遂和未遂的认定如下: 1、秘密窃取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行为人非法占有所盗窃公私财务的犯罪结果,也就是说行为人使财产脱离物主的控制,实际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即为既遂。 2、如果行为人已实施盗窃行为,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使财物脱离物主的控
犯罪的未遂和既遂都是故意犯罪过程的形态。 同其他故意犯罪的成立条件相仿,盗窃罪未遂的成立需要三个方面的条件: 第一,必须已经着手实施盗窃犯罪行为; 第二,尚未达到犯罪既遂,即没有取得对他人财物的非法控制; 第三,犯罪未完成即没有非法控制他人
盗窃罪的既遂和未遂的认定如下: 1、如果行为人已实施盗窃行为,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使财物脱离物主的控制则为犯罪未遂。 2、秘密窃取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行为人非法占有所盗窃公私财务的犯罪结果,也就是说行为人使财产脱离物主的控制,实际置于自己的控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多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以及扒窃的,即构成盗窃罪,也就是盗窃犯罪既遂。
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行为人使财产脱离物主的控制,实际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即为既遂;未使财物脱离物主的控制则为犯罪未遂。财物是否脱离物主控制是区分盗窃犯罪既遂与未遂的主要标志。
对于犯盗窃弹药罪的犯罪分子,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弹药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即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犯盗窃罪既遂; 2、行为人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的,无论其盗窃数额多少,都可以认定为盗窃罪的既遂。
盗窃罪既有结果犯又有行为犯,对于入室盗窃行为应当认定为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入室盗窃行为,不管其是否取得财物、不管其盗窃数额,均构成盗窃罪既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行为构成盗窃罪的规定,但是并没有否定之前的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并且已经到手的,或者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的,即构成盗窃罪,也就是盗窃犯罪既遂。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认定盗窃犯罪既遂,包括: 1、一般盗窃一千元即可立案。 2、同时,如果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则无需金额限制就能立案。 3、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通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