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拆迁前的安置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合同有效的要件。拆迁前的安置房买卖合同,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转移补偿方式的,可以获得拆迁安置房补
在司法实践中,公房征收的补偿中是能获得安置房的。因为根据我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了,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的补偿。因此,作为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可以获得补偿的。不仅公房的所有权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可以进行刑事自诉。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是看自己的什么权益受到了侵犯。一般的生活中,民事权益会受到侵犯,也比较常见。当事人如果在协商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提起民
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对孩子进行探望。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能够抢回自己的孩子。通过抢孩子这种方式想要争取抚养权是违法的。抢孩子这种行为不仅仅对孩子造成了伤害,在过程中也有可能对另外一方以及另外一方的家人造成伤害。抢孩子有可能会涉及故意伤害罪,非
婚前安置房一般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因为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了,对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应当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即使双方缔结了婚姻关系,也不能因此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婚前
破产清算职工安置的劳动争议如下:如果破产安置费是属于劳动者工资的,破产安置费用纠纷是属于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
离婚前不需要转移自己的财产。个人所有的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发生性质的变更。换句话说,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侵占更无权使用。婚姻关系解除的过程中,以及离婚之后,一方自己所有的财产
公房征收的补偿中可以获得安置房。 1、在司法实践中,公房征收的补偿包括了获得安置房的补偿。因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所以公房所有人是可以获得安置房的; 2、同时,根据我国的《
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要分具体情况: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必须满5年之后才可以上市交
安置房和商品房不同,安置房能否买卖,要看该房子有没有取得产权,还需要看政府对安置房买卖作出的规定。 因其安置的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这类房子的买卖除受法律规定的规范外,还要受政策的约束,所以和商品房的买卖有很大不同。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得到房权
安置房能办理房产证。如果符合条件安置房也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指的是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从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者是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的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所以此类房屋的买卖除了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之
不强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单位是,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效。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上建设的,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