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农村宅基地不得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继承人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申请宅基地通过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征地补偿费包括以下这些费用: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公务费。行政单位用于日常行政管理方面的费用开支,如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 业务费。行政单位为完成专业所需的消耗性费用开支和购置低值易耗品的费用,包括县以上党派团体业务费、外宾差旅费、招待费等; 修缮费。行政单位的公用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
公用事业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制造费用。期间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不能计入特定会计对象,而应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费用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总流出,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利润分
宅基地一般不可以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宅基地的使用者去世后,如果继承人也属于本集体的,那么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而不能继承土地,如果继承人都不是本集体的,则依法收回宅基地。
宅基地所有权是国家的,是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分配,是不能继承宅基地的。
宅基地所有权无法被继承,但是使用权可以继承。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使用权的。宅基地所有权并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所以当被继承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是所有权始终属于集体,不发生继承。被继承人在宅基地
宅基地子女是不能继承的,子女只能继承宅基地上所建成的房屋。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
一般来说,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才属于公民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