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重婚罪的认定先要认定是否是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
重婚罪是指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所谓知道别人有配偶并与之结婚,是指本人虽然没有配偶,但知道对方有配偶,故意与之结婚,包括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这种行为是故意破坏他人婚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
不一定要签,要看具体情况。 1.符合法定情形的,不适用认罪认罚不起诉,曾因犯罪被司法机关处理过的 (二)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三)辩护人、值班律师认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 (四)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前发现
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构成重婚需具备两个要件: 第一个要件是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即已经办理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 或者说前一婚姻关系仍有效存续。这是构成重婚的前
重婚罪的认定: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4、本罪在客观方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在处理重婚案件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1.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
认罪认罚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履行的职责有: 1.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程序选择权。告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必要时应当充分释明。 2.人民检察院应当就相关事项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
检察院没有定罪权,对案件定罪量刑的权力属于审判权,审判权归法院所有。审判权,是指审理权和裁决权的合称,它是法院所专有的一种排他性的基本权力,除法院之外其他任何机关不享有这种权力。对此,各国皆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加以规定。审判权作为一种权力存在,
检察院没有定罪权,对案件定罪量刑的权力属于审判权,审判权归法院所有。审判权,是指审理权和裁决权的合称,它是法院所专有的一种排他性的基本权力,除法院之外其他任何机关不享有这种权力。对此,各国皆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加以规定。审判权作为一种权力存在,
不认罪检察院在侦查工作中能够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依然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法律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不认罪检察院能起诉。认不认罪不是起诉的必然条件。在检察院做笔录的时候不认罪但是证据只要充分依然可以起诉,当事人不认罪再加上司法部门提交的这些证据确实不够充分,那检察机关就不能够作出定罪甚至是起诉的决定,在不认罪的情况下还是需要在证据链条上去
犯罪嫌疑人不认罪,检察院在侦查工作中能够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依然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检察院是全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的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