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做担保人需要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68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688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
民间借贷纠纷中的保证人要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担责的,为一般保证责任;如果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如果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担保人需要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即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担责的,是一般保证;而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是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人在为债权债务关系提供担保之后,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间借贷的担保人,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
担保人分为两种,一种是承担一般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和另外一种是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借贷中的一般保证人承担其约定保证范围内的责任,借贷中的连带保证人则需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全部连带还款责任。
民间借贷案件的担保人可以由责任期限,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
民间借贷的担保人承担保证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
民间借贷担保人有以下责任: 1、一般担保,即贷款期限届满,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贷款的,贷款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担保,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
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责任。但是担保人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在借款期限满了以后,经过法院的审判或者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且经依法强制执行之后,借款人仍然不能返还借款的时候,出借人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