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担保,只要是属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即可,还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
耕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法律规定可以进行抵押的财产还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
以房屋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
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后,需要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因为法律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会一并抵押。
建设用地使用权能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等财产可以抵押。不得抵押的有以下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满足一定条件可以抵押。法律有规定,如果划拨土地的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等条件就是可以抵押的。
单纯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土地使用权可以重复抵押,只要在该抵押财产的价值范围内即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由使用权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核定出让金额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可以签定抵押合同。
单纯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如果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则可以抵押;如果是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可以抵押。抵押人只能使用法定的未被禁止抵押的财产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