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 1、犯罪主体应当是已满十四周岁,能够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实行奸淫的行为。
强奸罪的认定如下: 1、本罪侵犯了妇女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强奸罪客观上必须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无法反抗,不敢反抗,不知道反抗状态或者利用妇女无法反抗的状态,趁机实施奸淫;
强奸与通奸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是违背妇女意志,与妇女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而后者是没有违背妇女意志。妇女如果自愿发生性关系,但是事后说他人强奸,这种行为并不构成强奸。强奸的行为都属于犯罪,强奸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
“婚内强奸”行为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主要理由有三:第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性生活是夫妻生活的重要内容。性行为既是配偶间的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夫妻间的性行为受法律保护,法律不干涉夫妻间性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第二,夫妻生活
具备下列条件的,能认定为强奸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客观方面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构成该罪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有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拘禁暴力中强奸能判强奸,应当与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强奸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2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
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 其他手段,则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
强奸罪的认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在客观上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为故意。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中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
首先,“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而“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
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的认定:首先,“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而“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是指犯罪分子意图与被害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