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离婚起诉的办理地点如下: 1、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对方不在中国境内或者下落不明可以在原告住所地基层法院起诉。 一、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调查收集证据; 2、写离婚起诉书; 3、带齐材料到法院立案; 4、如果有需
没有说清楚是什么案件,不好判断在哪里的法院起诉。但一个总的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所以,一定可以在被告的户籍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一定要在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
起诉离婚需要到人民法院。一般去被告住所地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告采取强制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
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
起诉离婚开庭的地点一般是在起诉离婚的那个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原告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要到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此外,还有很多被告决定起诉法院的情形,比如: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收监的,
离婚起诉书一般应递交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离婚起诉书是诉讼离婚必须要递交的材料,一般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如果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夫妻共同生活且知道对方住所地的,起诉离婚的一方应当向被告方住所地的
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去对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
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要到被告人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起诉离婚应当到夫妻共同经常居所地的法院起诉。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按原告就被告原则,去被告居所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在接受刑事处罚或者下落不明,可以在原告居所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
诉讼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但是有以下例外情形: 1、有关军人的案件: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
起诉离婚的,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三)被告被劳动教养; (四)被告被监禁; (五)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