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
公司破产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申请破产的程序具体如下: 1、破产申请: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司破产必须有申请,申请人可以是公司自己,也可以是其他债权人公司自己申请时,主
企业法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偿。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组。具体办法是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
可以,法院已判决公司解散,然而公司不自行清算,有关当事人或者单位可以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公司的股东是不能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的,可以申请破产的人只能是公司法人或者企业的债权人。
当事人退出退伙且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也可以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后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股东是不能单独申请公司清算的,因为公司清算是解散的后一个流程。股东只能申请公司解散。股东在法定情形下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法定情形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破产清算并不是先偿还债权人,其有一定的偿还顺序。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
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给予员工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破产重组(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都属于破产程序。两者的区别在于: 1、设立目的不同。 破产重组是挽救企业延续,破产清算使企业消灭后的程序。 2、价值功能不同。 破产重组的目的是积极预防债务人的破产,体现其财产增值的功能,而破产清算的目的是消极
破产保护和破产清算的区别是设立目的不同、价值功能不同、具体措施不同以及债权人获得的实际利益不同。破产保护在于挽救企业,破产清算在于使企业消灭。破产保护积极预防债务人破产,体现使破产企业财产增值的功能,破产清算体现的是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分配的
公司破产重整不会优于破产清算。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由此可见,破产重整并不优于破产清算,公
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区别如下: 1、参与程序的主体不同。破产清算主要由清算组参与,破产重整参与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股东等; 2、目的不同。破产重整的目的为采用重整措施,避免公司破产。破产清算的目的在于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