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1)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明确授权,表见代理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 (2)表见代理在客观上、外表上具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表权的理由。 (3)合同的相对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善意的、无过失的,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行为人实际上无代理权
1、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是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诉讼的诉讼主体不仅包括当事人,也包括法院和检察院 3、民事诉讼是分阶段、按顺序进行的 4、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诉讼离婚的概念和特征有: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诉讼代理人的法律特点是: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需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
诉讼离婚的特点: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
代位权的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因此债权人的债权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 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可见,债权人并不是债务人的代理人,代位权也不同于代理权。 3、代位权是债权人请求第三
1、规定被告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案件是当事人控告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案件。 2、它解决的纠纷,是政府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同行政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行政纠纷。 3、它规定的行政诉讼,是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
诉讼离婚的特点: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
诉讼离婚的特点如下: 1、诉讼离婚具有法定必要条件; 2、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在处理纠纷中起主导作用; 3、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具有强制执行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
无权代理是在代理过程中缺乏代理权的行为。无权代理的特点如下: 1、行为人独立对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且以他人的名义进行; 2、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 3、无权代理产生的行为并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在追认或出于善意的代理下,无权代理行为可以具有法律
代位权的特点如下: 1、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因此债权人的债权对第三人具有约束力; 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可见,债权人不是债务人的代理人,代位权不同于代理人; 3、代位权是债权人要求第三人向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