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应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要赔。 公民受伤可要求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公民死亡其亲属可额外要求赔偿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停尸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司法解释为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
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为被扶养人。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3、但六十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下面通过一则案例来为您计算,丁某今年未婚,父母和兄嫂都死亡,家里只留下了12岁的侄子相依为命,形成了扶养的关系,不幸的是,一起交通事故也带走了丁某的生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
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如果是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年消费支出计算。 1、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2、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
这么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按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费计算,计算时间计算到18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计算二十年,60岁以上的的,每满一年少计算一年。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
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