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确定。没有遗嘱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
民法典规定的遗产按照一定顺序继承中的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无遗嘱的财产确认继承的方式:一般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继承新规如下: 1、扩大了遗产范围,由列举+兜底变为概括+除外; 2、新增了丧失继承权及宽恕制度; 3、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4、新增打印遗嘱与录像遗嘱为法定的遗嘱形式; 5、扩大代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遗产继承的规定如下: 1、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3、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法律规定遗产继承顺序主要有以下内容。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法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的,但是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继承权以后会丧失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若是放弃了继承权,继承人就不能参与遗产的分割,但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公证放弃房产继承权的方式是: 1、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2、申请办理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申请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 3、申请人填写放弃继承
放弃房屋遗产继承权的办理不需要预约。 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有两种: 1、书面方式。 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
放弃财产继承权需要写明声明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住址、声明的内容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其所在地或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且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另外,当事人还应当一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权继承遗产的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