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下: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
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实际工作地点的,可就近选择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仲裁;劳动者无证据证明的应选择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仲裁。
工资总额中包括下列内容: 1、计时工资,也就是固定工资; 2、计件工资,根据多劳多得的原则;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劳动关系的证据链包含以下: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如何收费问题,《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4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60至61条、《劳动争议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268号附件
工程结算,是指企业或者单位按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还有向发人包单位收取的除工程价款以外的各项款项。 当事人对工程量有意见的,根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来进行确认。如果承包人可以证明发包人允许其施工,但不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
采购合同是企业和分供方,经过协商一致之后,签订有关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和履行,同时也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有经济目的,采购合同属于经济合同,合同双方受法律保护和承担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采购合同的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下面几项内容: 第一,行政行为有确定力。确定力的意思是行政行为一旦生效,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不能随意变更或者撤销,具有不可争辩的效力; 第二,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指的是在行政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主体以及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