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发行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股份的发行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情况下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来承担,股东不对公司债务负责。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股东无法说明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独立分开的,对于公司债务,一个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清算公司清算债务应该清偿。公司根据法定的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小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和债务,经过公告的四十五日之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则相当于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且没有进行清算,则由股东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以查询工商档案,档案中会有该
股东不需要偿还公司亏损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相应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代持股东在实际出资人履行了出资责任,并且代持股东不存在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情况下,是不存在承担公司责任风险的;但是如果实际出资人未履行完毕出资责任的,则代持股东需要与实际出资人共同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代持股的滥用职权损害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要解散清算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如果逾期不能组成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 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股份有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股份有限
清算组可以自行组成,不一定需要指定。属于有限公司的,可以由股东成立,属于股份公司的,可以由董事确定的人员组成。若是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成立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应当准备相应材料,按下列步骤进行备案。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
一般情况下,公司欠债不可以告股东。但如有,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公司资产不足清偿债务而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时可以告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