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有下列条件: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其义务;当事人也不起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而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并且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的。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行政机关已依法启动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并已向行政相对人进行了催告; (2)行政相对人在接到催告书后,仍未按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3)行政相
可以中止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强制执行的开启需要满足如下条件:一、权利人拥有合法有效的执行名义,比如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等;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三、义务人没有依法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可能是拒绝履行,也可能是错误履行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二)执行罚,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包括以下几点: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以民事强制执行为例,要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必须要满足的条件有:首先,申请强制执行的人必须持有合法的执行依据,一般是生效的裁判文书;其次,其申请的内容必须是可执行的;再次,义务人拒不履行执行依据所载明的义务。这三项是必须满足的条件,如果不符合
强制执行的条件有: 1、必须有效的行政裁判文书; 2、裁判文件必须有可执行的内容;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即在履行期限内拒绝履行; 4、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即履行期限届满未履行的两年之内; 5、符合人民法院管辖权的规